(十七)家用燃气灶具。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★■◆■。重点对气密性■◆■★■★、热负荷◆◆■、离焰、熄火■■◆★★、回火★◆■◆、干烟气中CO浓度(α=1,体积分数)(室内型)、温升、耐热冲击★■★■、耐重力冲击◆■■◆■◆、燃气导管■■■■★◆、熄火保护装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本次抽查产品为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、食品相关产品、塑料购物袋、燃气具及农膜产品◆■★,共抽查产品70批次,不合格发现率为1%■★■◆★★。
(十六)中餐燃气炒炉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。重点对外观、熄火保护装置、点火器、燃气系统密封性◆★◆■★■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燃烧工况、表面温升、预清扫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九)闭口钢桶■■★★★■。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★★★◆◆,全部合格。重点对外观质量、封闭器装配质量、表面保护层质量★■★■◆★、规格尺寸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五)工业用环氧乙烷★◆◆★■◆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■■★★,检测合格★★■。重点对外观、环氧乙烷的质量分数◆★◆、水的质量分数、色度/Hazen单位(铂-钴色号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十八)煤气天然气专用管★◆■★◆★。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。重点对结构与尺寸、外观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十九)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■★■◆◆★。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★■◆◆■,检测不合格◆■★。重点对结构◆■■■★★、气密性■★■◆、关闭压力■◆、出口压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★■◆■★。
(十三)塑料购物袋及农膜★◆★■■★。抽查6家生产企业◆◆◆、34家销售企业的40批次产品★■◆★■◆,全部合格。重点对感官要求★◆■、浸泡液◆■■■★、总迁移量■★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二)工业用氢氧化钠。抽查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,全部合格。重点对氢氧化钠、碳酸钠★■■、氯化钠、三氧化二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三)工业硫磺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★■■◆◆,检测合格。重点对外观、硫的质量分数、水分的质量分数、灰分的质量分数、酸度的质量分数、有机物的质量分数、砷(As)的质量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四)工业硫酸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★■■,检测合格。重点对硫酸(H2SO4)、灰分◆◆■◆■★、砷(As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◆■★■。
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、食品相关产品、塑料购物袋、燃气具及农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。
(十五)生物降解环保袋。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,全部合格。重点对厚度及偏差■◆、宽度极限偏差、提吊试验◆◆★★■◆、跌落试验★■■、漏水性、封合强度、落镖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十)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。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★■★,全部合格■◆★■。重点对尺寸偏差、外观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★◆■◆。
(十四)塑料购物袋。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★■■★■◆,全部合格。重点对厚度及偏差、宽度偏差、提吊试验、跌落试验、漏水性、封合强度、落镖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八)复合肥料■◆◆■★。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。重点对总养分、总氮、有效五氧化二磷★◆★、氧化钾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■★◆◆◆■、硝态氮、水分、粒度、氯离子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七)绿色大豆油油墨。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■◆,全部合格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■◆■■◆◆,采取有力措施,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■■★,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★■,维护产品质量安全。
(六)乙醇(无水乙醇)■★■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■■★。重点对乙醇的质量分数◆◆★、密度(20℃)◆■■■、与水混合试验、水分的质量分数、易炭化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■◆★◆■★。
(十二)危险化学品包装PE桶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。重点对尺寸偏差、外观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一)液化石油气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、1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,全部合格★◆★◆。重点对蒸气压(37.8℃)、组分、残留物、铜片腐蚀(40℃,1h)、总硫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十一)钢提桶。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,检测合格■★■。重点对外观要求◆◆◆★、尺寸要求、提梁★◆、提环强度、涂膜附着力★◆◆、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